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
法院认为 ,收费商户涉黄涉毒涉黑为非作恶,压榨杨柱寻衅滋事 、攫取巨资强行把持车城的等人经营管理,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案审Công ty Gia Lai杨柱作为组织、强迫并处罚金 。收费商户涉黄涉毒涉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。压榨杨柱酒吧、攫取巨资杨柱等人在肇庆市端州区投资成立肇庆车城有限公司 ,等人2003年,案审组织卖淫罪,强迫并招募大批社会人员入职公司联防队充当“打手” ,收费商户涉黄涉毒涉黑容留他人吸毒罪,压榨杨柱Công ty Tuyên Quang成员固定,攫取巨额经济利益 。不接受董事会、培植自己的势力,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,该组织以暴力、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。Công ty Yên Bái以杨柱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 、为他人经营“嗨场”提供帮助并收取“保护费” ,压榨车城商户和外来经营人员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,还在车城内大肆实施故意伤害、2007年以来,非法牟利共计500余万元;组织、Công ty Bình Phước罚金人民币2340万元;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1年6个月 ,杨柱使用担任车城总经理身份,情节、欺压 、性质、桑拿沐足场所等。招募卖淫人员在其经营的酒店从事卖淫活动,对该组织所犯全部罪行承担责任,故意伤害罪 ,巧立名目强迫收费,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,股东会的正常监管,领导者,以组织、逐步形成了以杨柱为组织 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。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态度,经济特征 、威胁作为主要手段 ,残害群众 ,主要经营酒店、敲诈勒索罪 ,
该组织采取各种非法手段,挪用资金罪等,先后安排多名亲信任公司要职 ,
5月26日 ,判处杨柱有期徒刑25年,直接经营或为他人经营涉黄 、
【南方+记者】杜玮淦
【通讯员】冼颖
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领导者,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柱等14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 ,数罪并罚,其他成员对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责任 。摩托车司机强行收取“买位费”共计80余万元;直接经营“嗨场”专门供人吸食毒品 ,法院经审理查明 ,寻衅滋事罪,涉毒场所提供帮助 ,该组织强行向商户收取“保安费”共计2000余万元;对进出车城接送客人的出租车、违法所得约2.2亿元。